【循環經濟催生新商模,綠建築大啖「碳財」】

文:瑞安數位顧問/任苙萍(Anita Ren)

他進一步解析,所謂的「近零碳建築」(Nearly Zero-Carbon Building, NZCB) 是以2000 年為淨零建築路徑之起算點,定義減碳率 40% 以上之住宅建築、節能率50%以上的「非住宅」建築為 NZCB 水準,而新建淨零建築NZB 基準是依據 TBERS (Taiwan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台灣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評估取得近零碳建築 NZCB 以上水準,且其採購綠能量+該案專屬基地內外設施之綠能生產量 ≧ 該案全年消耗能源總量者。

實現「淨零」建築有兩把鑰匙:使用碳排 OC (Operation Carbon) 及蘊含碳排 EC (Embodied Carbon),為有效開啟綠建築寶藏,台灣淨零建築策略採取「建築能效」與「低碳建築」雙軌標示。

圖1: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BERS) 的意義,相當於確保新車出廠性能的概念
資料來源:台北市建築交集會

受邀出席的內政部代表解釋,建築之所以會和碳扯上關係,是因為它離不開用電;零排放並非零耗能,若能讓用電量等於發電量、以正負抵銷的方式達成碳中和就算達標。台灣針對 2050 淨零排放路徑圖擬有十二項關鍵戰略,囊括五大面向:1.創能——風電/光電、氫能、前瞻能源;2.儲能——電力系統與儲能;3.節能;4.減碳——碳捕捉利用及封存、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資源循環零廢棄、自然碳匯;5.配套措施——淨零綠生活、綠色金融、公正轉型。將這些元素應用在「淨零碳建築」,可劃分成「發電、省電、低碳」等三大範疇來著手。

首先是發電。台灣光電經過十年發展,目前並聯發電的實績值只有 13.37GW,距離國家規劃的 2025 年目標值 20GW (屋頂型8GW+地面型 12GW) 仍有一段距離;經過內部檢討,已訂出今後每年的光電進帳必須達到 2GW (屋頂型 1GW+地面型 1GW) 的目標;其中,新建屋頂型每年必須貢獻 0.2GW (既有屋頂須達 0.8GW),要求新建建築物必須加入發電行列、強制裝設太陽光電設備

既是「強制」,那麼法源為何?放眼現有建築法,涵蓋公共安全、交通、市容觀瞻等事項,但就是未規範「能源」,於是,決定援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作為法源——後增訂第十二條之一 (尚未施行,將由行政院另行公佈):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前項建築物範圍、一定規模、一定裝置容量與其計算方式、受光條件、可免除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會同中央主管機關 (經濟部能源管理署) 定之。

圖2:達陣「淨零碳建築」可從「發電、省電、低碳」三大範疇著手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那麼,一定規模該如何訂定?以近五年每年平均發 2萬張使用執照觀察,屋頂層面積<300 平方公尺的建築物使用執照佔 82% 為主流,惟值得留意的是:屋頂層面積>5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物雖只佔使照總數的 1%,卻佔整體屋頂面積總量達 22%,理論上更有利於設置太陽光電;最後,傾向採用中間值,以屋頂層建築面積 1,000 平方公尺、佔使照總數 6%、佔屋頂面積總量 60% 為基準的方案,推展步調不求快、但求穩。

圖3:屋頂層面積>5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物更有利於設置太陽光電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圖4:方案四可望成為折衷方案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未來,只有形態上不適合 (如:寺廟等宗教場所)、溫室暖房有功能考量、高壓氣體有公安疑慮等特殊建物,以及經限定模擬軟體、各地方律定標準值並經由指定專業機構計算數值判定為受光條件不足的基地可例外,相關細則正由前述兩部會轄下機關會銜研訂中,定案後將命名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具體規範強制設置的對象、容量、可轄免情況、程序規定、維管及相關配套等。為減少開發商及起造人的時間成本,辦理流程將從簡,只須在拿到使用執照前、獲得經濟部同意備案文件即可。

內政部補充說明:經統計,屋頂層面積每20平方公尺可發電 1 瓩,但考慮到建築業熟悉的是建築面積而非屋頂層面積,故之後可用 1/3「建築面積」設置太陽光電板,以 10 平方公尺可發電1瓩換算出可發多少電。新建建築物強制設置太陽能光電的草案,最快即將在今年下半年預告。實務上有兩種商業模式:一是租屋頂的概念,建商不必出錢,由能源公司做硬體,後續營收跟管委會分潤,這種方式有一弱點——變數大、風險高,若管委會不同意讓能源管理公司做後續維護,爭議難解;二是由建商向能源公司買硬體和服務,交屋時一併點交給管委會,相對單純。

其次是省電。住宅用電以家電為主,非住宅則是空調;能效標章 1+ 表示已達成 50% 節能標準,意謂:建築能效 (耗電密度) 已接近零,只須將剩餘的發電量利用屋頂光電就可達到「淨零」建築物的標準——目前只有規定在公有建築物及意欲獲得綠建築標章須做此類評估,可透過以下設計手法實現:

  • 外殼節能:外牆設置格子遮陽設施;
  • 空調節能效率:共用空間設備冷媒 VRF 系統,感測迴風溫度;
  • 住宅單元:1 級能效個別空調;
  • 照明節能效率:除了採用高效節能燈具外,共用空間分區控制、照度感知、中央監控;
  • 善用 2 級能效互斯熱水器、管裝保溫披覆材;
  • 採 IH 爐或 1 級能效瓦斯爐台設施;
  • 變壓變頻控制及電力回收電梯;
  • 地下排風 CO 偵測變頻控制。

日後,內政部擬擴大能效評估範圍、將能效法治化,冀 2050 年讓 100% 新建建築物都成為近零碳建築。此外,有鑑於現今採行的《綠建築基準專章》只計算外殼節能標準,由建築師依法規設計、簽證,政府機關抽查的作法或將導致「空調過度設計」,另既有《能源管理法》之下所訂定的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標準,也僅限於中央空調;因此,長遠計劃是將外殼、空調、照明、升降、熱水、通風、揚水泵等用電大項全都納入計算,命名為《新建建築物節約能源標準》,簽證制亦將改成由第三方審查。

低碳是用電的前世,若要貫徹,是否意指要將房子組建之前的所有運輸、施工、更新修繕、拆除廢棄、回收再利用等階段盡皆納入?其實只須計算大宗建材,包括:傳統外牆外裝、傳統嵌入式外窗、帷幕外牆與帳莫外窗、內隔間、室內地坪、戶外地坪等。這還有一個好處:在設計之初、選購完建材之後,就知道是否為低碳建築?

圖5:低碳建築只須計算大宗建材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和泰服務行銷總經理暨和泰興業技術長黃庭裕分享取得「1+近零碳建築」的經驗:建築業其實是污染最劇烈、但減碳最困難的產業,聯合國正準備加以控制碳排,COP28會議中更公佈 2030 年全球推動近零排放和彈性建築;無獨有偶,台灣 2050 淨零藍圖亦鎖定建築業 提升建築外殼設計、能效及家電能效標準:

  • 2030年,公有新建建築之建築能效達 1 級或近零碳建築;
  • 2040年,50%既有建築物更新為建築能效 1 級或近零碳建築;
  • 2050年,100%新建建築物及超過 85% 建築物為近零碳建築。

有研究指出,空調是建築日常使用碳排放佔比最高者,達 39%,其次是照明的 25%。特別一提的是,母公司和泰汽車是日本大金空調 (DAIKIN) 全球唯一代理商兼台灣總代理商,而大金是全球第二大的冷媒製造商、也是唯一可同時製造冷氣和冷媒的廠商。在提升機器能效之餘,大金早在 12 年前就推出 R32 環保冷媒並無償開放專利供他廠使用,經研究,可較 R410A 有效使全球暖化系數降低 75%,至 2023 年已使全球二氧化碳累計減排約 4.5 億噸,對於建築物的省電作為以及使用碳排有顯著正向助益。

在最後的座談環節,有業者提出不少議題:1.塗料、建材、外牆、二丁掛之間缺乏法規依歸,造成申請低碳建築標章的障礙;2.建築組成元素太多、碳盤查困難;3.光電雖減營運碳 (使用碳排)、卻增加蘊含碳,若將包括回收階段的全生命週期納入計算,甚至就不再是負碳,保固、碳權、收益如何歸屬?4.眼下法令只著眼於屋頂裝設太陽光電,是否反而會限制創新?談發電量、不如談「綠電供給量」,例如直接從綠電供應商接入饋線、不必自行裝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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